我省决定在长沙先行开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工作
- 来源: 作者: 时间:1900年01月01日
-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去年底银监会禁止银行为企业发债提供担保以后,债券发行难度加大,使其设计方案、工作流程和法律框架更趋复杂。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和湘发改财贸【2008】917号文件精神,鉴于我市已形成了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和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储备了一批颇具发展前景的投资项目,构筑了良好的产业基础和金融环境,具备了发债的相关条件,为努力扩大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规模,引导并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省发改委和省经委决定在我市先行开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工作。